過去的山林開發讓台灣雲豹成為傳說中的動物,我們的高山也損失了一分原始與野性。
但圍繞你我身邊的大海中,最頂級的掠食者依然存在,正面臨四億年來最嚴峻的生存威脅!
荒野2011年以守護海洋生態系為目標啟動「愛鯊DNA檢測計畫」,揭露我們市售的22種鯊魚中有9種生存受到威脅,
最瀕危的種類已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(IUCN)認定族群量比北極熊與非洲象還不穩定,急需要立即的保護行動!
在台灣周遭海域的鯊魚鄰居中,有四種巨型鯊魚(鯨鯊、大白鯊、象鮫、巨口鯊)是國際上公認的珍稀物種,
卻只有鯨鯊能在台灣安全悠游,邀請您立即參與連署,要求漁業署即刻將此三種鯊魚比照鯨鯊列入禁捕名單中!
註:此連署為以下團體共同發起: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、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、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、荒野保護協會、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、Congratulafins護鯊組織、海龍王愛地球協會
沒了鯊魚 人類更危險
保育團體為大白鯊、象鮫、巨口鯊請命 呼籲漁業署比照鯨鯊 列入禁捕名單
近月來台東外海陸續有漁民捕獲大白鯊、巨口鯊。其中一隻已懷孕的大白鯊,腹中9隻小鯊還來不及出生就成了「標本」。
大白鯊(great white shark)、姥鯊(basking shark,象鮫)和鯨鯊一樣,都是已被華盛頓公約組織(CITES)列為附錄二,易危、應予保護的物種。卵胎生的鯊魚每次繁殖胎期甚久、胎數甚少,幼體需經過很長時間才能成年;它們在海洋食物鏈中位居最高層,一旦其族群崩解,同一海洋生態系其他魚類的多樣性就會受到嚴重威脅。保育團體呼籲:若不想有一天海邊只剩下各式毒水母威脅人類安全,鯊魚族群生態將是重要指標。
洄游在台灣附近海域的鯊魚種類繁多,除了常見鯊魚種類外,近十年來在台灣海域或箱網、定置漁網出現多種罕見大型鯊魚。根據曾被報導的案例,至少有20起23隻(見附表),包括大白鯊、巨口鯊、象鮫、虎鯊、公牛白眼鮫等。其中約2成(4例)捕獲的是懷孕母鯊,其腹中幼鯊連出生的機會都沒有。新聞報導不斷強化鯊魚兇猛、危險的形象,導致閱聽大眾無法以生態系統、生物多樣性的觀點看待自然與人類活動的風險。
大白鯊因為一部電影的型塑,成了海洋中最被「污名化」,被視為超級”嗜血吃人”的物種。實際上科學家不斷提醒:人類根本不是大白鯊的菜!美國佛羅里達大學自然歷史博物館「國際鯊魚攻擊事件檔案研究」(ISAF)顯示,自1900年以來,無故攻擊事件(unprovoked shark attacks)雖有增加趨勢,但這並不表示鯊魚攻擊人類的頻率增加,或有證據顯示鯊魚已將人類視為「食物」。由於人類花在水上活動的時間比起一百年前多很多,因此才增加兩物種互動的機會。換句話說,是人類進入海洋生物的家,而衝浪者或是泳客容易被鯊魚誤認為快速移動的獵物,因而導致誤會攻擊所致。
知名攝影師Daniel Botelho有24小時在籠外和大白鯊潛水的紀錄(影片連結),大白鯊並沒有任何攻擊行動。Daniel希望以自身經驗告訴大家,不要再用偏見看待大白鯊。保育團體強調:任何衝浪或泳客的傷亡,都應儘其可能避免。一個負責任的政府,應從全方位的角度看待人類與野生動物的衝突,讓民眾學習正確面對自然的知識。推廣海洋生命教育,有助於人們在規劃海上活動時,避免可能發生的危險
第一步:潛水員待在水底的籠子裡,觀察大白鯊。(照片: | 第二步:深海攝影師離開籠子,待在水中紀錄大白鯊長達24小時, |
深海攝影師Daniel Botelho說:他難忘大白鯊的微笑。(照片:Daniel Botelho授權使用) |
Daniel Botelho在心裡對大白鯊說:放馬過來吧! | 大白鯊側面照。(攝影:Jim Abernethy,提供:Pew Environment Group) |
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泰迪表示:台灣是海島國家,但是我們對於海洋的了解太少,「無知」成為我們恐懼海洋的主因。黑潮的創會董事長廖鴻基老師指出,他曾多次在漁港見到非常罕見的鯊魚,但都被當作一般的鯊魚肉賣掉了。我們空有這麼好的地理環境、海洋生態,卻沒有把握機會好好研究,實在太可惜。鯨鯊保育是漁業署這幾年最成功的政策之一,產官學界也已經有良好的合作基礎,我們認為應該要讓這樣的成功經驗繼續擴大範圍,對其他罕見、瀕危的物種如大白鯊、象鮫、巨口鯊,建立回報機制、進行研究,並給予更積極的管理作為。
從事海洋活動就跟所有野外活動一樣,原本就應該對相關風險有所認知,而知識是降低風險的最好辦法。專家提醒,若要避免與鯊魚遭遇,可以:
1.避免在鯊魚頻繁出沒水域活動。
2.避免在清晨與黃昏鯊魚較活躍時下水。
3.避免在有傷口或生理期下水。
4.避開魚群聚集與漁民捕魚的水域。
但問題是我們是否知道台灣哪裡是鯊魚頻繁出沒的水域?又台灣海域的鯊魚種類有哪些?他們來到這裡是交配、覓食、或只是純粹路過?當我們有更多的研究,我們將會更了解鯊魚,而這些知識也越能降低民眾進行海洋活動時的風險,達到海洋保育與民眾安全的雙贏局面,這應該是海洋立國的我們應該思考的課題。
海龍王愛地球協會執行長林愛龍呼籲漁業署,應立即於2013年撥款研發適當的防鯊裝置,如「磁鐵驅鯊器」或不會傷害鯊魚與鯨豚的「防鯊網」,並在未來全面強制台灣東部海域的定置網漁場安裝。至於潛水或戲水遊客,若真害怕鯊魚攻擊,可以在下水時繫戴磁鐵手環或手鍊,鯊魚感應到會自動離開。
Congratulafins護鯊組織台灣代表蘇珊慧表示:噬人鮫(大白鯊)、象鮫(姥鯊)、巨口鯊在台灣並不是主要漁獲對象,捕獲的個案多是混獲(by-catch)或意外捕獲(incidental-catch )。這些物種被捕獲上岸,對於台灣漁業的產值影響非常微小,但是牠們的生態地位卻非常重要。再者,大白鯊,平均一次只生產2到14尾寶寶,但是要兩年甚至三年才會再生下一胎;而象鮫及巨口鯊屬於成長相當緩慢的物種,基於這些理由,這三種鯊魚很容易因為過度捕撈而造成危險,並且難以回復。現今人類之所以害怕鯊魚皆起因於電影大白鯊(JAWS),但該電影原著小說家Peter Benchley也在拍出該電影之後,開始了他的保育人生,並且說出Save the shark, and we can save the oceans等保育意識高昂的話。台灣附近海域從有紀錄以來,只有三例鯊漁攻擊事件,最後一次鯊魚攻擊事件還是在1966年,況且人類並不是鯊魚的菜,甚至連點心都不是,大家實在不需過度恐慌。全球平均每年死於菸酒、交通事故、肥胖、閃電,甚至被椰子砸死的人數,都遠高於平均只有五例的鯊魚。2011年全球鯊魚攻擊致死的人數為12人,同一年台灣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為2,047人。保育團體希望漁業署將大白鯊等三種鯊魚規劃列入保育類,並請仔細設想相關配套措施,譬如標放的實施方式,漁獲損失的補助等等,以協助漁民解決誤補以及混獲的情形。
研究會指出,根據國際自然保育聯盟(IUCN)資訊,大白鯊在南非、納米比亞、美國、馬爾他、澳洲等國已受到保護。紐西蘭更於2007年宣布,沿岸200海浬內禁止撈捕、追逐。甚至國籍船在公海也不得捕捉。任何人不得持有、買賣大白鯊身體的任何部位。違者可處25萬紐幣,6個月徒刑。
姥鯊同樣於2002年被列入CITES附錄二物種,並在許多國家的海域受到保護,是體型僅次於鯨鯊的魚類。巨口鯊更是罕見,其全球生態資訊比大白鯊更少,全球至2012年10月捕獲之數量僅54尾,其中台灣就捕獲11尾(註1),亟需介入保護!
漁業署目前僅對「鯨鯊」制定完整保護措施。自2001年開始要求漁民捕獲鯨鯊必須通報,至2002年CITES第12屆大會(COP12),將鯨鯊列為附錄二保育物種後,實施總量管制。2007年進一步依漁業法公告,自該年11月1日起全面禁止捕撈、販賣、持有及進出口,且比照CITES附錄一物種的做法。違反上述行為依漁業法第60條第2項規定,「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」,「若捕獲鯨鯊而未通報者,可處15,000元以上75,000以下罰鍰」(註2)。2008年後漁民一旦在定置網意外捕獲活體鯨鯊經通報,並配合辦理標識放流科學研究者,漁業署還發放獎勵金每尾3萬元 (註3)。
卵胎生的鯊魚每次繁殖胎期甚久、胎數甚少, |
資料顯示,漁業署根據保育措施自2002年釋放第1尾鯨鯊後,至今已標識放流353尾鯨鯊(註4) ,讓鯨鯊得以悠游海洋、繁衍族群。但對同屬CITES附錄二物種的大白鯊(學名Carcharodon carcharias)、姥鯊(Cetorhinus maxmus),以及數量稀少的巨口鯊(Megachasma pelagios)漁業署至今無任何保育措施。僅在2004~2007年間,要求漁民在捕獲時需要填寫「稀有鯊類漁獲資料通報調查表」、拍照、魚體採樣後交給漁業署或指定學術單位。惟自2008年後,漁業署反而放寬規定,除捕獲鯨鯊需通報外,其餘大白鯊、姥鯊、巨口鯊無需通報。
保育團體、立委、學者聯合呼籲漁業署將大白鯊、姥鯊和巨口鯊比照鯨鯊,列入保育、禁捕名單,讓海洋生態永續。
發起團體:
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、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、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、荒野保護協會、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、Congratulafins護鯊組織、海龍王愛地球協會…
參考資料:
◎2002~2012年報載台灣捕獲大型罕見鯊魚案例(整理、製表: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)
◎關於大白鯊(摘譯: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)
(註1)http://www.sharkmans-world.eu/mega.html
(註2)中華民國96年9月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0961322118號公告
(註3)中華民國97年1月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0971320036號公告
(註4)漁業署新聞稿,100年9月19日。國際鯨鯊日-農委會漁業署發表鯨鯊保育成果